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组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宁夏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粮食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和直属粮库党组织,以及各地级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 长:杨光利
副组长:张晓兵
巡视对象:各地级市党委、政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联系电话:18409512001
电子信箱:slzxxs001@163.com
副组长:刘智峰
巡视对象: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有企业及直属粮库党组织
联系电话:18409512002
电子信箱:slzxxs002@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组主要受理涉及巡视对象涉粮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组在10月15日至11月25日期间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银川市0039号邮政信箱(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组收),邮编统一为:750001。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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